【公告】114-1中文系博士生學位論文初審(舊制)/預審(新制)申請至114年9月1日截止收件
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文學系 公告
公告日期:114年8月1日
主旨: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山大學中
說明:
- 本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生學位論文初審(舊制)/預審(新制)即日起接受申請,收件至114年9月1日(一)下午16:00止。
- 學位論文預審新制適用於114學年度入學起博士生,114學年度前入學博士生可於舊制初審或新制預審擇一申請。
- 申請初審(舊制)者請填寫申請表(如附加檔)經指導教授親自簽名同意,申請預審(新制)者除申請表之外,另需繳交外審委員推薦表(由指導教授推薦),以上連同論文三本繳交至系辦公室或於截止日前郵寄至本系(信封請註明博論初審/預審)。
- 論文題目需與審題通過或經系務會議報告之題目一致。
- 學位論文初審/預審通過,不代表即具備學位考試資格。博士生仍應按本系學位考核相關規定,完成學位考試前所應具備資格及通過規定事項,方能提出學位考試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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